因不正当竞争败诉 美团赔偿饿了么100万!
2月25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前浙江金华美团要求部分商户与其达成排他性交易的做法作出判决。判决认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拉扎斯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于饿了么提出的停止侵权并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请予以全额支持。
此前饿了么称,有商户反映,美团外卖平台向商户推送了部分诋毁饿了么平台的信息,以及强行要求商家不与饿了么合作、只与美团独家合作。饿了么认为,美团此举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饿了么平台的商业信誉,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要求美团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100万元。
美团与饿了么的竟争由来已久。早在2016年,美团为推广线上业务,要求商户在自己与饿了么、百度外卖等同类在线外卖平台中“二选一”。无独有偶,饿了么也曾因不正当竞争被监管部门点名批评,并于2019年9月被处以10万元罚款。
事实上,不止外卖行业,随着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在超级巨头的身影出现后,很多中小型商家们会经常面临“非此即彼”的选择。
垄断、限制竞争、排除等行为,在流量为王的时代,很多赛道上的巨头们都在无所不用其极的争夺市场占有率。因此,在互联网带给人们更多方便、更多快捷生活的同时,如何维护公平自由竞争,让市场变得更有序,让消费者能够在更加公开透明的环境中选择,也应该成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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