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拍照不给底片,额外加钱引争议!
近日,有网络报道,影楼拍照不给底片引争议,有消费者花4000多元拍婚纱照因底片最终花费近万元。
据悉,吉林省长春市消费者张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给自己孩子拍完3周岁艺术照,没想到遭遇照相馆加钱才给底片,“一共照了100多张照片,入册20张。多选一张入册要花15元,电子底片本身没啥成本,为啥还要额外花钱?”
还有网友吐槽自己也曾遭遇过类似情况,例如,底片要80元一张,拍个写真花了3700元;还有人4000多元的婚纱照套餐因为买底片最终花费了近1万元。
有网友表示,这种现象出现一次罚他几万,你看看后面还会有不。
从事摄影、冲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向消费者交付拍摄、冲印的成品和底片类资料。除约定以外,消费者有要求的,经营者应当给付拍摄的其余电子数据底片类资料,且不得在约定以外加收费用。云南、河南、山西、山东、甘肃、湖南等省均有类似规定。
从民法典角度分析,消费者到照相馆照相,照相馆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提供摄影服务,消费者支付报酬属于加工承揽合同。消费者得到的是服务产品,照相馆得到的是服务报酬。底片作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其所有权在委托中已被消费者买断,消费者享有全部照片底片的所有权。因此,消费者无需额外花钱购买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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