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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不能乱放BGM了!主播们需要付费!

近日,据央视报道,最新修改的《著作权法》第45条新增了音乐制作者的“获酬权”:即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录音制品,不仅要向音乐作品词曲的权利人支付版权费,还需要向录音制作者支付版权费。“获酬权”问题讨论的核心就是报酬的标准怎么来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作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向全社会公布了直播间使用音乐的付酬标准:付费义务主体为使用录音制品的主播和平台。为了有效实施,该试行标准面向平台,再由平台和主播分摊成本。将直播间类型划分为,使用K歌+背景音乐的直播间、单纯使用背景音乐的直播间和使用音乐的电商直播间,每年、每季度、每月的收费标准,分别为300元、83元、29元;100元、26元、10元;10000元、2777元、980元。从7月25日开始试行。

 

该新闻在网上迅速引起热议,一些主播表示如果真的实行,自己将不会再用这些音乐。也有人质疑,如果收取的版权费都到不了创作者手中,那么这个政策也不算是好政策。国内很多创作者的版权并不在自己手里,而是在所谓的“公司”手里。甚至还有人表示,如果版权作者没有收到钱,那就是打着版权费的旗号收割韭菜。

 

从事短视频的自媒体创作者对此也颇为关心,比如体量庞大的抖音、快手创作者,他们都经常会进行直播。此外,短视频创作者经常会在视频中加入BGM,不知以后是否会针对此类内容实行版权收费,如果实行,人们创作短视频不付版权费的话,背景音乐也不能加了。不过,大部分网友认为,只是针对直播,对于制作短视频使用BGM应该不会收取版权费。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主播在直播时使用的是外国的音乐,那么又该如何收版权费?

 

如今直播可谓是个十分火爆的行业,从业的人员也不在少数,“直播间使用音乐要付版权费”这项政策实行下去,应该会对直播行业带来不小的影响。版权从业者也可以从直播中分得一杯羹。

 

不得不说,从网友激烈的讨论中可以看出,此项政策争议不小,有支持的人,有质疑的人,也有直接反对的人。未来将会如何,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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